细水雾喷头的备用数量要求是多少(备用数量及布置要求介绍)
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,防火灭火设备随处可见,其中细水雾灭火装置在消防行业中日渐受欢迎。细水雾喷头作为细水雾灭火装置中重要的组件之一,项目工程在采购的时候对细水雾喷头的备用数量也是有要求的,一般备用数量都是不少于5只的。以下是细水雾喷头备用数量及相关设计要求:
一、细水雾喷头备用数量
细水雾喷头在设计的时候,需要在设计资料中说明备用喷头的数量,这样当系统运行后,由于火灾或其它原因损坏了喷头,可以及时更换,缩短了系统恢复警戒状态的时间。当使用不同类型的喷头进行设计时,除对总备用喷头的总数量要求外,各型号的喷头也要有自己的备品。
1、设计要求:细水雾灭火系统应按喷头的型号规格储存备用喷头,其数量不应小于相同型号规格喷头实际设计使用总数的1%,且分别不应少于5只。
2、验收要求:不同型号规格喷头的备用量不应小于其实际安装总数的1%,且每种备用喷头数不应少于5只。
二、细水雾喷头布置要求
1、对于环境条件易使喷头喷孔堵塞的场所,应选用具有相应防护措施且不影响细水雾喷放效果的喷头;
2、对于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地板夹层,宜选择适用于低矮空间的喷头;
3、闭式系统的喷头布置应能保证细水雾喷放均匀、完全覆盖保护区域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①喷头与墙壁的距离不应大于喷头最大布置间距的1/2;
②喷头与其他遮挡物的距离应保证遮挡物不影响喷头正常喷放细水雾;当无法避免时,应采取补偿措施;
③喷头的感温组件与顶棚或梁底的距离不宜小于75mm,并不宜大于150mm。当场所内设置吊顶时,喷头可贴临吊顶布置。
4、开式系统的喷头布置应能保证细水雾喷放均匀并完全覆盖保护区域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①喷头与墙壁的距离不应大于喷头最大布置间距的1/2;
②喷头与其他遮挡物的距离应保证遮挡物不影响喷头正常喷放细水雾;当无法避免时,应采取补偿措施;
③对于电缆隧道或夹层,喷头宜布置在电缆隧道或夹层的上部,并应能使细水雾完全覆盖整个电缆或电缆桥架。
5、采用局部应用方式的开式系统,其喷头布置应能保证细水雾完全包络或覆盖保护对象或部位,喷头与保护对象的距离不宜小于0.5m。用于保护室内油浸变压器时,喷头的布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:
①当变压器高度超过4m时,喷头宜分层布置;
②当冷却器距变压器本体超过0.7m时,应在其间隙内增设喷头;
③喷头不应直接对准高压进线套管;
④当变压器下方设置集油坑时,喷头布置应能使细水雾完全覆盖集油坑。
消防领域中不同类型的灭火系统对喷头的备用量要求都是不一样的,比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,备用喷头的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1%,且每种型号均不得少于10只;水喷雾灭火系统不同型号、规格的喷头的备用量不应小于其实际安装总数的1%,且每种备用喷头数不应少于5只,所以应该按照要求来采购细水雾喷头。